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英國在印度的統治:東印度公司獨佔到英王直轄

17c英人與印蒙兀兒

英人前進印度:1498年葡萄牙的達伽馬最早航行至印度,佔領西岸的goa,成為葡萄牙前進東南亞的大本營。1580年英人Francis Darke完成航行世界一周後,英人陸續來到東南亞。1600年,英商組東印度公司,當時伊莉莎白女王只給15年獨佔權,且限定是在蘇門答臘、爪哇及摩鹿加群島,並未及於印度,至1608始決定在印度設立據點,並獲得蒙兀兒皇帝的禮遇。蒙兀兒官方之所以歡迎英國人,除了當時在印的英國人代表宣稱放棄傳教,更重要的是想藉此以抵制在印的葡萄牙人和荷蘭人。

1651年在印度設置英國東印度公司,1661年葡萄牙公主嫁給司圖亞特王朝復辟後的查理二世,以孟買為嫁妝,故1668英政府移交孟買給英國東印度公司,孟買遂成為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總部。

此時東印度公司不席以出口金條換取印度的棉織品。

七年戰爭後獨佔印度貿易

隨後,英國不斷與荷蘭、法國展開商業競爭,七年戰爭(1756-63)後英國勝出,使法國在印度的殖民勢力嚴重萎縮,荷蘭則在維也納會議(1814-15)後淡出印度。之後各國勢力在萎縮,英國勢力在印度獨大,為各國所不及。英國以東印度公司治印,東印度公司與蒙兀兒帝國締約,逐步取得東岸孟加拉等地的收稅權,為維持統治乃開始在印招募傭兵,配備歐式武裝,為公司作戰。與此同時,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直轄領地不斷擴大。

19c改革浪潮下的英國東印度公司

進入工業革命後,1813年東印度公司獨占貿易權陸續被廢棄。1832年改革法案起,廢除重商主義政策,連帶商業資本主義時期的產物--東印度公司的職權也逐步被英國直派的長官所取代。

1848年為歐洲革命年,議會政治與工業革命的腳步更席捲西歐各地,影響所及,東印度公司總督開始在印度建造鐵路、電報等公共設施,為英國提供工業原料與為英國工業產品打開市場,做基礎建設的準備。

反穀物法:標誌英國廢除重商主義

19世紀英國雖說是歐洲最先進的國家,但採保護關稅體系,鄉紳階級的權利甚受保障,特別是1815年的穀物法,規定:國內穀價到達每28磅50先令時,進口穀物須納36先令8便士的關稅,保證國內生產穀物的業主收益,不受外來穀物的影響。這樣人民不就會買到比較貴的東西嗎?很有趣的是,當時的工人階級大部分支持,而新興中產則反對。工人階級支持的原因是,這樣會提高農民和工人的收益,如果國內穀物價格下降,磨坊主人就有藉口降低工資或裁員,故支持。但持續的穀物歉收,已經引發馬鈴薯暴亂了。1839反穀物聯盟( anti-corn-law league )組成,1845年就有人在議會公開表態支持推動反穀物法。

印度傭兵起義後

1857年在印度傭兵叛亂之後,蒙兀兒王朝被廢,1858年由英王直接領導印度的統治權,1877年改稱印度帝國 ,當時的維多利亞女王自稱印度帝國的皇帝。東印度公司的軍隊也被改組,最後被英政府派來的皇家軍隊所整併。此後英國兵與印度傭兵員額比例,大約維持在65,000:140,000左右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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